-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
- 财办[2006]5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,国务院有关部委、有关直属机构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全国政协办公厅,高法院,高检院,有关人民团体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,提高行...
- 作者:发表于:2009-07-31 16:52:52 点击:169查阅全文...
- 财政部关于印发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- 党中央有关部门,国务院有关部委、有关直属机构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全国政协办公厅,高法院,高检院,有关人民团体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,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...
- 作者:发表于:2009-07-31 16:49:35 点击:403查阅全文...
共1页/2条